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7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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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2:59
需要提供清单。
2017年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开始施行,根据要求,购买人开具企业*,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且*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开具,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对于“商品*要有明细”的新规施行后,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是无法报销的,如果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专用章。
比如:在商场买了几支签字笔、几本笔记本。7月1日之前,笼统开具“办公用品”名称的*;7月1日之后,*上必须要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要打印出来。销售方在开具*时,如果不能细化,可以在票面其他地方备注商品明细,方便企业报销入账。
购买方为企业的,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它类似于身份证号,可以让税务部门监控交易数据,防范虚假*的泛滥。不合规的*,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计税、退税、抵免等。开给个人的普通*、购买方是*机构、事业单位的等5类*均不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扩展资料:
*报销时应注意,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是否有消费清单,大额*作为税务稽查重点,如果没有清单,可能会被认为虚假消费。
在报销时,主要看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是否为去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是否为出差地的*,人员和人员名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等。
报销时会对加油费是否为本公司车辆,且为本公司账面上存在的车辆,加油费总额是否超过了车辆理论行车的最大油耗量等内容进行核实。
参考资料来源:央广网- *开成“办公用品”不得行 咋开才合规管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00
需要提供清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00
漏签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