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罗马货币详细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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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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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1:54
作品相关 资料:古罗马币简史
权威(Auctorias)
这是奥古斯都元首*的一个重要观念,确切的意义不容易说明;这个词意调”影响力”和”威望”,而且取得这些品质靠的是世袭、人格和成就。有一点相当重要,这个字还隐含了照顾或保护许多人的能力。
宽厚(Clementia)
这个意谓”宽厚”的词也可以指对政敌仁慈——虽然在特定的场合这种品质的效果有可能会令人愉快,原则上,这是一种”德行”,掌握在那些拥有极大(也因此,令人不愉快的)权力的人手中,施予与否无规则可循。
殖民城(Colonia)
有意由精选的罗马公民建立的城市,这些公民被视为后备部队,并且担当邻近的当地人的监督者,目的在于同化这些人。这项责任以特许一定程度的自治作为奖赏。建立”殖民城”,在罗马向意大利及其以外地区扩张权力的过程中,已经有一段很长的历史。在元首*期间,”殖民城”用来安置不稳定地区的罗马军团。它不同于公民城(municipium)。公民城中的现有人口,获准享有罗马公民权。
执政官(Consul)
执政官是共和时期*执行部门的首脑;每年选两个执政官,任期由选举团决定。他们主持元老院的会议和全民会议,在公元前3世纪末前,经常性地统率部队作战,直至这项责任逐渐转移到资深执政官和资深*官的(Pro-praetor)手中。在元首*时期,这个职位依然具有声望,这个职位跟行省的和军队的指挥权的关系加深,这很重要,它代表一种”资格”。也是在元首*时期,执政官在1月1日就职,用他们的名字为该年命名,并且在该年中途辞职以方便他人取代,这种做法成为惯例,用意在提高有资格负责高层指挥的人数。
晋升体系(ConsusHonorum)
共和时期元老晋升执政官所必须经历的职位层级;这个过程受到一些组织法(例如,公元前180年的维利亚法[LexVillia],和苏拉的科内利亚法[LexCornelia]的约束,这些组织法规定了职位晋升的间隔时间,以及任职的适当顺序。元首*时期,这种体系依然存在,不过,晋升受到皇帝的好恶和有多少合法子女的影响。元首*时期的主要职位(和任职年龄)如下:
【职位】【年龄】
二十人委员会(Viginitiri)18
军团将校(Militarytribune)21
财务官(Quaestor)25
平民保民官(TribuneofPlebs)(经常省略)
市务官(Aedile)(经常省略)
行政长官(Prefect)30以上
司法官(Paetor)30-35
执政官(Consul)37以上
资深执政官(总督)或奥古斯都特使(Proconsul/LegatusAugusti)38以上
*官(Dictator)
原本是为了应付紧急状态,两个执政官同意放弃权力,因而产生的6个月一任的职位。然而苏拉和恺撒任期更长,而且利用这个职位与对此的保护(例如,可以免于保民官否决权的*),作为永久支配*的基础。
尊严(Dignitas)
尤指担任晋升体系的职位。举例来说,未能参与角逐而再次担任执政官,便冒犯到恺撒的尊严,因为到公元前50年时。他有这种资格。同样地,提比略也认为他的尊严受损,因为在公元前6年,他所以被赋予保民官的职权,只是为了要激怒盖乌斯和卢修斯_恺撒。
主人(Dominatio)
处于主人的状态;这个字最初的确切含义是指作为一名奴隶主的状态,但是渐渐被用来描述尤利乌斯_恺撒的地位和行为,有些人也用这个字来描述奥古斯都,不过奥古斯都非常讨厌人们这么称呼他。
骑士(Equites)
在元首*时期,骑士阶级的成员是罗马社会中第二等级的人。起初是一个成员颇为不同的团体,公元前2世纪起,随着帝国的扩张,这个阶级的人也因为商业活动而趋于一致。共和时期,此阶级中产生一些组织,(为了谋利)从事许多具有公职性质的任务。奥古斯都重新组织这个阶级,赋予职业结构,从事类似的任务,但是成员并非自行赚取利润,而是领取薪水。
绝对统治权(Imperium)
共和时期授予执政官和司法官的权力,他们凭借这种权力”控制”国家。绝对统治权的大小顾名思义由名称确定——执政官、资深执政官。在第一次协定时,奥古斯都凭借资深执政官的绝对统治权控制了高卢、西班牙和叙利亚,这种权力在第二次协定时,提升到比其他人的权力都要更高。他拥有固定的”剩余”的绝对统治权,这种权力可以通过临时的重新确定,使他能够执行其他任务,譬如监察方面的职务。
副将(Legatus)
起初是指某个被授予”辅助”权的人;举例来说,庞培在东方发动诸战役时,身旁就有一些副手。元首*时期,在担任过*官后,可以担任军团的副帅,但是这个用语通常被用来指那些奉皇帝命令,对行省进行实际控制的人,在这些地方,以资深司法官的名称来称呼那些曾任执政官的人,明白地把他们置于皇帝的资深执政官绝对统治权之下。
法律(Lex)
全民大会或平民大会通过的法律。在元首*时期,这些团体所扮演的角色流于形式。
自由(Libertas)
“自由”在罗马有许多的意义,不过,最常用的意义指的是贵族通过晋升体系晋升,不受他人不当干预的传统自由。特别和世袭原则起冲突的,就是这种自由。
公民城(Municipium)见前”殖民城”条。
显贵(Nobilis)
字面含意是”知道”的人;显贵把他们自己定义为曾经有先人担任过执政官的人,他们几乎把执政官一职视为他们应得的权利。
贵人派(Optimates)(或译贵族共和派)
共和时期,贵人派指的是某一类显贵,这些人认为,要取得他们这一派的主宰权,主要是通过有影响力的元老院在*中担任领导角色。可以说在公元前49年时,就是因为这些贵人派对罗马及其帝国认识不清,才会把恺撒和庞培推向战争,这些人也促成5年后恺撒遇刺事件。元首*早期,他们和他们的后代发现克劳狄乌斯家族要比尤利亚家族对他们有利。
贵族(Patrician)
传统上是罗马贵族中最古老的成员,在共和国早期,他们在*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由法律和庇护制约束国家的*、军事、法律和宗教。(据说是发生在公元前509年到287年间)”为地位面斗争”使富有的平民拥有更多的平等,如此,阶级区分的实际效用降低。之后,主要派系(贵人派和民党)各自都拥有这两种阶级的成员。奥古斯都试图重新使贵族成为他所照顾的贵族团体的核心。贵族不得担任平民官职,譬如平民保民官和平民市政官。
虔敬(Pietas)
对神、国家和家族的”责任感”,代表了罗马贵族的传统忠诚,奥古斯都试图复兴这种德行,使其成为模范。
民党(Populares)(或译民主派)
贵人派用这个名称,描述他们的对手(民党)贬损元老院在*中作用的手法,并且强调这些人操纵人民大会。第一个值得注意的民党是提比略_森普罗尼乌斯_格拉古(Ti.SemproniusGracchus,公元前133年担任平民保民官)。虽然在共和时期后,这个用语不再使用,持这种看法的显贵倾向于认同奥古斯都的尤利亚家族,这或许反映出公元前50和40年代恺撒在民党中的重要地位。
长官(Praefectus)
在元首*时期,”Praefectus”这个用语被用来指改革后骑士阶层里的各个等级,从统领辅助部队的指挥官,上至这个阶层里最崇高的一些*(埃及的司令官和禁卫军长官)。
司法官(Praetor)
这个职位的重要性仅次于执政官,不过最初*官有可能是最高执法官吏—prae-itor,意谓”走在前方的人”。从苏拉的时代起,*官渐渐成为法庭的最高*;从这个职位可以晋升军团指挥或二级行省总督。
首席公民/元首(Princeps)
奥古斯都喜欢”第一人”这个称呼;这个称呼并没有意味某个特定的职位,在共和时期一直被用来指那些,不论是否担任公职,被认为具有威望和影响力,又能提供照顾或保护的人。
首席元老(PrincepsSenatus)
一个共和时期的术语,指的是某个由于资深(不管是根据何种标准),而名列元老之首的人,在公元前28年后,奥古斯都便是首席元老。
资深执政官/总督(Proconsul)
这个用语起先指的是绝对统治权超过执政官职位任期,能够继续指挥部队的执政官;到公元前2世纪时,这个用语习惯上用来指那些结束在罗马的任期,前去统治行省的人:在元首*期间,这用语指的是元老院管辖的行省的总督(不论曾任执政官者,或曾任*官者)。
税吏(Procurator)(译为”督察使”可能更合适)
这个用语包涵了为皇帝从事财政工作的各种骑士阶级等级——从行省的主要长官,到他们辖下部门的小吏都是。这些人以描述不同薪水等级的形容词作为正式区分。
共和(Respublica)
这个词经常被带有感*彩地用来描述亚克兴战役之后奥古斯都统治下的情形,实际上,这个词的意义不过是”公众的事”。如此,根据定义,任何一个掌握极高权力而又任性的人,都可能结束这种局面。
元老院议决书(SeuatusConsultum)
元老院辩论结束后发布的宣告,在法律上不具约束力,只是提出建议,把元老院的意见传达给负责最后裁决、通过法律的人民团体。
平民保民官(TribuneofthePlebs)
据说最早是在公元前494年就开始任命的官职,保民官有责任保护其他平民不受贵族的不公正行为的伤害。保民官的”军械库”里最重要的武器就是”否决权”和”神圣不可侵犯性”。靠着否决权,他们可以阻止任何行政行为(*官的命令例外),而所有的平民都依誓约必须保护受伤或受到中伤的保民官。保民官渐渐成为晋升体系里一个固定的职位,不过也不是一定要经历过这个职位;保民官的否决权逐渐被用来当作派系的武器,由于保民官不需要事先征询元老院,就可以和平民会议一起立法,他们拥有庞大的潜在力量。元首*期间,由于受到皇帝的保民官的控制,平民保民官的大部分权力不复存在。奥古斯都因为被认养而成为贵族,不能担任保民官一职,不过,在公元前36到23年间,他获得了这个职位的大部分权力,也公然用这些权力作为他在罗马进行统治的基础。他用这个权力来显示他对所有平民的照顾和保护。
三头*(Triumvirate)
三个人组成的一种团体;公元前60年的第一次三头*(前三头)是庞培、克拉苏和恺撒非正式的互助安排;公元前43年的第二次三头*(后三头)是屋大维、安东尼和雷必达以法律为基础的”职位”。这个术语继续被用来描述偶尔出现的三人团体,也惯例用来描述三个造币*和负责处罚的*,这两种团体都属于二十人委员会,也就是元老晋升体系的第一种职位。
参考资料:——自DavidShotter“AugustusCaesar”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