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出现场时使用个人手机照相当证据用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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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0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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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6:51
现场使用个人手机拍的照片,可以当证据使用。手机拍摄的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是诉讼法认可的法定证据类型。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6:51
拍摄清晰的话手机照片可以充当证据的,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照片的拍摄设备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中国《民事诉讼法》把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基本相同。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最高人民*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