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子是否可以作为陪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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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4:42
您好,报险单子是可以作为嫁妆陪嫁的。父母购买的保单明确了被保险人是他们的孩子,即使是婚后买的,也是孩子婚后的个人财产。
1、若父母婚前购买: 很容易看出,只要保费是婚前所交,无论是父母的钱,还是孩子个人的钱,保单都属于个人财产,现金价值必定属于孩子个人所有。2、父母婚后购买:
父母出资属于个人财产:人寿保险中的生存保险的(两全保险也如此),即子女存活到一定的年数,子女将获得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生存保险和养老保险有点类似。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就是子女本人,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子女支付的保险费应当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婚姻法》提到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没有法定的情况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个人出资有两种可能:如果用婚前个人财产缴纳保费的,算作个人财产,但更多时候婚后账户混同,而且用婚后工资购买,这样就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备注:如果缴纳保险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支出的,那么离婚时候可以分割该财产,分割方式有三种:1、协商分割方式2、退保后分割现金,协商不成,退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下面这种方法。3、不退保,补偿另一半50%现金价值,保单继续有效,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
送孩子保险的好处是保单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因为保单的增值部分,被视为孳息、自然增值更为合理,特别是年金返还,从保险产品的专业角度,属于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长寿风险的一种保险金给付,属于保险责任,更不应视为收益部分,因此年金等含储蓄、增值功能的保单,增值部分应视为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比起赠送其他可以投资增值的财产,保险更能保全孩子婚后的个人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6:00
可以作为陪嫁,只是说这份嫁妆有点不值钱吧。
有点另类而已啦,
人家还是觉得用一些金手环金项链之类的比较实在一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7:35
保险单子作为陪嫁也是可以的,但是确实这个东西比较稀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9:26
东西入不入保险和东西是谁的没有关系。
比方说老公上了保险给自己,但是离婚后又重新结婚的话那个保险还是只保老公这个人的。
所以,陪嫁入不入保险和属于谁是没有关系的,陪嫁入了保险只是说这个东西有了保险保障,不管属于谁都有保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1:34
陪嫁当然是可以的,而且这并没有什么讲究,只要觉得可以给姑娘带去走的,都可以当做陪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