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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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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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7 01:59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属于抵押财产()
正确答案:B 解析:民法典第417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建筑物
对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内,因此不于抵押财产。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
法律分析:不属于。但是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拍卖时应该把房和地一起拍卖,但对房子的拍卖所得没有优先权。法律依据:《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
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在实现抵押权时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人仍然有权依法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建造建筑物。对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内,因此不属于抵押财产。 为了实现抵押权,需要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如果该土地上已存在建筑物,一般来讲,只有将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
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抵押的说法不正确
是的。根据《物权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并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对其处分所得的价款,无权优先受偿,所以说明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抵押的说法不正确。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对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内,因此不属于抵押财产。为了实现抵押权,需要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如果该土地上已存在建筑物,一般来讲,只有将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才能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实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就是为什么在实践...
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什么抵押财产
同时,如果新增的建筑物拆掉后再行使抵押权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新增建筑物的权利人的权利更加得不到保障。因此法律规定对有新增建筑物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对于拍卖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不得优先受偿,是遵循价值最大...
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后,使用权人又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抵押...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由于建筑物依附于土地使用权之上,因此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变现时,新增的建筑物也需要一并变现,其折价款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人物权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
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什么
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因此,对于地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进行抵押,并且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但抵押权实现时,为了保障“房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