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抚养不慎,导致小鸟死亡,这算是杀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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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5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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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5:14
二楼的师兄回答的非常好!
如何正确理解不杀生(转载)
前几天,圈友daliiiii留言问我:“植物的生命跟动物的生命没有区别。为什么吃动物觉得心理受阻而吃素就心安理得?又为什么就只有人能成佛呢?”
不杀生是佛法五戒之一,关于杀生的定义和范围,圣严法师曾经专门论述过。他说:原则上讲,不杀生戒的重心在不杀人,所以,杀人是重罪,杀其他动物是轻罪。众生固然一律平等,但唯有人类能够造恶业(或称为黑业),而堕为鬼道或下地狱;也能修善业(或称为白业),而*堂、出三界乃至于成佛;其他众生,除极少的特殊例子之外,既不知善,也不知恶为何事,只有随业受报的自然行为,而没有心意的造作在内。所以,人是道器,只有人能修道,并能弘道,因此,戒杀是以不杀人为根本的。
佛法讲,杀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知是人。(2)预谋而有杀念。(3)杀死。否则,只能叫做伤害或过失,而构不成杀人。至于人,是不论年龄、贵贱,不论成形或未成形,有知或无知,凡被肯定是人者,皆不可杀。所以,不得堕胎,也不得以安乐死的名目来处理自己求死或已无自觉意识的植物人;否则,就是杀人罪。
迄今为止,医疗界呼吁人体器官的捐赠和移赠,比如眼角膜、肾脏以及其他脏器的捐赠,是将没有使用能力的人体,局部令其复活,这是值得鼓励的事。如果在生前捐赠,当然已经获得捐赠人的同意,纵然在死后移植,也必须预先取得死亡者生前的首肯,否则亡者对于遗体尚有一分贪恋和执著,便会引起他的嗔恨及怨怒,甚至影响他的转生善道或往生净土的去向。
自然死亡的人,通常于十二小时之内,神识未离,尚有部分知觉。从医学上判断已经死亡的人,从佛学的观点看,未必就已真正死亡;但如果立下遗言,捐赠器官,为了挽救另一人或数人的生命,这是舍身救人的菩萨行,因此,若生前确立有遗愿,移植人体器官当不成问题。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维持环境卫生的原因,必须处理蟑螂、苍蝇、蚂蚁、蚊子,乃至于老鼠等问题,这在佛世已有成例。当比丘们的浴室、浴池由于多日未用,满生小虫,负责清理的比丘,不知如何处理,佛说:“除尽污水,清洁浴室。”比丘说:“会伤虫!”佛说:“不为伤虫,是为清理浴室。”于是比丘释然。这个例子是说为了维护人类生活环境的卫生,予以清理打扫,目的不为杀伤虫类,因此,不算杀死。当然,不得用药物喷射杀虫,只能以打扫、清理的方式来防治或退治虫蚁的进入和繁殖。如果环境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完善的状态,纵然有虫蚁,也不会太多。
如果在耕种时,难免会伤及虫蚁,但为了我们自身的活命,不用说耕种,就是日常行走及其他劳务,也会无意杀死虫蚁。所以,只有经常多念阿弥陀佛,愿愚痴而无知的众生,于死亡之后,转生善道或超生净土,不算犯杀生戒。当然,能够小心防止,减少杀伤虫蚁的机会,是慈悲的表现。如果明知杀生而心无悔意,便是没有慈悲心。
至于毒蛇、猛兽,以及毒虫之类,是他们过去世的业力使然,他们伤人,不出于预谋,虽有恶行,没有恶心,所以,并不算造杀业,应受到人类的同情和保护。以今天人类的社会而言,不仅可以防治受其伤害,也可以划出特定的空间范围,令其生存,或做到*他们的繁殖,不令其成为人类的灾害。此所谓宜用防治法,不宜用歼灭法,不仅培养了人类的仁慈心,也对大自然的生态尽了维护的责任。
一般初学佛的人,对众生的定义不明,而且现在更有人说,植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感情,若说不杀生,应该既不杀动物,也不杀植物。其实,生命是有层次之分的,植物是无情众生,动物才是有情众生。所谓众生,可分作*:高级的为人类,具有三个条件:一是有活的细胞,二是有神经的反应,三是有思想及记忆;低级的为植物,只有活的细胞,没有神经和记忆,虽有生死的反应,却没有苦乐的感觉,更没有思想及记忆,所以叫做无情;中级的是动物,只有少数如狗、猴子、马、象等高等动物有若干的记忆力,但它们也没有思想力。至于下等动物,除了神经的本能反应,也没有记忆和思想,然其既有神经就有痛苦,就会怕死。所以虫蚁都会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险,而植物则不然。因此,对于杀生的界定,就是指能够知生怕死的动物,而不及于植物。
经上说,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这是因为低级的鬼神,往往会依草附木,以草木为庇护,为了慈悲鬼神,不使鬼神生嗔,故不去破坏其居处,而并非为了草木不可杀的理由。
微生物如细菌,从生物学上看,它是介于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生物,既没有神经,更没有记忆和思想,也不属于有情众生,可以说是活动的植物,所以,杀菌也不属于杀生。
关于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细菌之外,尚有比较高等的生物,他们虽没有神经,但已可以算在动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时需要通过滤水囊的过滤,并念咒语超度看不到的生物。这是基于慈悲的观点,不忍目见生物而不救度。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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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5:14
算,但是你并非有心伤害它,只能算是你的一次失误。提醒你一下,如果想要这次的悲剧不再重演,以后就不要再买小鸟来养了,这样就不会再有这次失误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5:14
按鸟的生理情况来说,这不算是杀生,因为物种就是这样,善存者生,不善存者死。
如果按照人的养殖来说,算是杀生,如果在动物园中的年轻力壮熊猫死了,怪谁?Of course you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5:15
不算,顶大算过失使鸟死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5:16
不是故意杀生。只是算过失。因为你没有故意杀的意图,所以只要为他念佛,祝它早生极乐世界就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