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类融资主要体现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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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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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2:30
股权融资的定义: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的方式: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
第四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
第六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七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
第八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
股权融资的特点: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48
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第一,当股权出质时,需确定出质的权利。无论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其都不能向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通过转移凭证或登记来进行。
第二,出质人无力清偿债务时,需注意质权执行问题。《担保法》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职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2、质权的担保功能。
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决定了债权的安全,关系质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分析股权质权担保功能,对质权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对出质权价值的分析。股权质权的担保功能是建立在股权价值上的,股权价值的大小直接决定了股权担保功能的大小。股权价值的内涵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红利。二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
第二,对出质股权价值交换的分析。股权的交换价值是股权价值的表现形式,也是股权在让渡时期的价格反映。出质股权的交换价值是衡量股权质权担保功能的直接依据,即债权的价格。
3、股权质权的实现。
股权职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对其债权的清偿期已满,需要进行清偿。处分出质权可以让债权得到优先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即对质物处分的方法。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
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企业股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把手中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企业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动,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把对企业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转移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企业的股东,获得股东权。
如浙江宁波某液压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成立,有四位股东出资组建,其中A股东出资15万元,占出资额的30%,同时担任企业法定达标人,2015年4月,A股东将手中的30%股权转让给上海的一家液压有限公司,并约定转让价格为15万元,于2015年4月6日前支付完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是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因此,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需要通过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