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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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6:49
开展校内寒暑假学生托管服务,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征求家长意见,完善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科学合理安排文体活动、阅读指导、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拓宽托管服务渠道。
针对课后服务,《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要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人员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以退休教师、团校校外辅导员、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高校学生志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教育事业人士为补充。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