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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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23:26
导语:债务纠纷是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多表现为欠款拖欠不予归还。下面是我收集的债务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欢迎参考。
原告:王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XX组XX号。
被告人:李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XX组XX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王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王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刘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原告: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区支行(原____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区支行)
负责人: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被告: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4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被告: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市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系唐伟之妻。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____ ____首饰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96.88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下欠利息、罚息共计973700元);
2、判令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支付本案实现债权的律师代理费5万元;
3、判令被告唐____、吴____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原告对被告______首饰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即:各类规格蜜蜡原料共计6715.9千克,具体明细附后)享有优先受偿权;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
1、原告给被告________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100万元。
2、贷款期限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3、贷款年利率8.439%。
4、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5、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承担实现债权而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给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发放了1100万元贷款。
同日,原告与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签订《动产质押合同》,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自愿以各类规格蜜蜡原料357袋(共计6715.9千克)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委托四川______仓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并将质押物实际交付。
同日,原告与被告唐____、吴____签订《保证合同》,被告唐伟、吴仁青为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诉讼费、律师费等。
贷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被告唐伟、吴仁青也未承担担保责任。综上,原、被告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动产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照约定向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被告________首饰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__________*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告杨某钦,男,汉族,19xx年9月6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林水村xx小组xx号。
委托代理人夏xx,苍梧*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杨德某,男,汉族,19xx年8月12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政贤一路xx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还清借款叁万元(¥30000元)及相应利息;
2、利息损失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至借款清偿日止。
(自20xx年5月9日算至20xx年8月28日的利息为¥22300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xx年5月9日,被告杨德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以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作抵押向原告借款叁万元(¥30000元),并约定月利率按3%计算,借款期限6个月。
被告出具"借条"一份。
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拒绝归还分文。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公正判决如请求。
具状人:
二0xx年八月二十八日
原告:____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区。
法定代表人:张____,总经理。
电话:010-________
被告: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区。
法定代表人:李____,总经理。
电话:010-________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52 100元及违约金50 766元(暂计算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计202 866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以传真的方式签订三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均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CISCO交换机,货物总价款为162 100元。双方约定了交货地点、验货及付款时间,逾期付款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的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于当日将货物发出,并由被告签收。但被告并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仅支付货款1万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帐户无足够现金为由予以拖延,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其承诺自愿按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货款162 100元。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具状人:____技术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告: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被告: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 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 月 日,被告因工地投资需要向原告借款 元并出具收条一份。 年 月 日,被告向原告借取车款及现金共 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
年 月 日,被告出具借条一份证实前述的两笔借款,合计 元(含车款),并承诺于 年 月 日还清。
年 月 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元,约定于 年 月 日还清,并立下借条一份为证。
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借款,被告均拒绝返还。
为此,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 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其中借款本金 元的计息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借款本金 元的计息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均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具状人:
年 月 日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依法判决:
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被告退还原告已付装修款__________元人民币,被告的经营者以个人财产对_____万元承担责任;
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对原告__________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日期为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签订合同当日原告支付了_____元装修款。
__________年_____月中旬,被告停工,导致房屋装修无进展。原告多次催被告动工,被告承诺开始装修,并与原告在_____月_____日签订《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_____月_____日还未完工交付的,被告应无条件全额退还合同价款并将房屋钥匙交给原告。
被告在签订补充协议之后,一直也没有开始装修,经多次催促,被告均是停工状态,现原告根据双方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月
原告:陈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xx
住所地:xx
被告:上海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地址:xx
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0万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16.8万元(暂计至20xx年12月底,并实际支付至付款之日);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2月17日,被告由于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5万元整,约定月利率为1.5%,为方便结算,双方同时约定:利息从20xx年1月1日起算,至20xx年12月31日截止,利息结算时间为20xx年春节前,以后以此类推。
原告当日即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被告支付人民币65万元整,20xx年1月26日(20xx年春节前几天),被告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月1日至20xx月31日期间的利息117000元;20xx年2月xx日(20xx年春节前几天),被告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向原告支付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67000元,同时,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称无法及时支付该期间另外5万元利息,并承诺将该5万元金额作为借款本金,加之原65万元借款本金,同时向原告出具合计人民币70万元的收据,并约定自20xx月1日起,月利率为2%。
其后,原告因急需用钱,多次与被告协商、发函,要求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但被告都严辞拒绝,原告无奈,只好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于20xx年9月xx日作出判决,以还款期限未到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请,并同时认定,原告可在还款期限届满后通过合法途径再行主张。
现被告仍拒绝还款,原告只好再行起诉。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70万元,应立即返还,并按约定支付利息168000元 【 具体算法如下:700000×2%×12=168000元(注:暂计至20xx年12月底,并实际支付至付款之日) 】 。
在此,原告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具状人:
二〇xx年一月五日
原告:(债权人身份信息)
地址:
被告:(次债务人身份信息)
地址:
第三人:(债务人身份信息)
现住址: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代位权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履行代位清偿义务,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xxxxx元和利息xxxxx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xxxxxxx(写明原告享有合法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况)
原告认为,原告对第三人的债权合法有据,应受法律保护。
由于第三人怠于行使其对被告的到期债权,已损害了原告的债权实现。
为了充分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特予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人民*依法裁决。
具状人: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