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2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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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22:33
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采取*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