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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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5 20:49
法律分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总额/期初净资产总额X 100%;
资产保值增值率=100%,为资本保值;资本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资本增值,反之为资本减值。
正确计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合理确认期初净资产总额;二是合理确认期末净资产总额。企业开展经营,期初净资产总额代表的应该是企业在考核期内从事经营的“原始资本”,即实际从事经营的可控资本。关于指标中的期末净资产总额,它反映的应该是企业在考核期内的经营成果即所有者权益的积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