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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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3-17 04:21
城中村相信大家都有听说过,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城市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所以就开始征收周边农村的耕地为了能够获得扩展的空间。但是耕地被征收了,当地的农民却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也就相当于村庄进入了城市,这样就形成了城中村。那出现城中村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呢?相信大家都还不是特别清楚,接下来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因为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所造成的,农民在土地和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情况下,追求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使村民可以低价甚至无偿地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由各户村民自行建设后租出获得尽可能的租金,这样的做法就加剧了城中村的形成。
其次城中村它也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同时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虽然我们的城市建设在不断发展,但还是要在郊区建设更多新城和职能中心,让更多地区成为新的城中村,所以想要改造城中村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
以上就是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原因,本质上还是因为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相信大家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和了解,都能够对城中村有比较清晰的认知,也能够正确看待我们生活中存在的城中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7 01:29
“城中村”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生型”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是“城中村”产生的直接原因。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化开始由非市场化道路渐渐向市场化道路转向,城市化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出现了“补课性”的“跨越式突进”。这种现象在我国一些沿海城市更为明显。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市空间迅速向周围城郊农村扩张。这些条件启动了城郊农村的“外生型”城市化进程,即由外部经济力量推进村庄自身的城市化。这种“外生型”城市化促使这些村落的社会经济结构朝着今天典型的“城中村”演变。从制度角度讲,土地集体所有制、宅基地*是形成城中村的重要制度条件,土地集体所有和宅基地*,把村民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基于土地的利益共同体,难以分化瓦解,这与土地私有国家形成了显著区别。从社会角度讲,中国农村宗族和地缘观念很强,安土重迁,这种居住观念构成了城中村存续的社会心理条件;同时,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增殖,外来人口急增,使得私房出租成为一个利益丰厚的产业,这是城中村得以发展的社会条件。从*方面讲,主要是:①认识不足,缺乏及时的规划和*。*对城中村的发生、发展后果估计不足,没有及时拿出有效的规划、改造措施,最后积重难返。②重新安置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巨大。迅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使得原农村居民主动迎接城市化,并最大限度利用城市化形成的级差地租,使得安置的成本十分高昂,*一时无力负担,于是采取回避态度,任其发展。③无法解决农民城市化的善后问题,如重新安排就业,解决其社会保障和生活来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