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路边停车收费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5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8:26
合肥路边停车收费标准为按时间收费。
合肥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具体为:
1、*地区(记时收费时间段7:30-21:30)小车:超出30分钟至首钟头(含首钟头)收5元,之后每三十分钟收两元,总计收费;大车:超出30分钟至首钟头(含首钟头)收十元,之后每三十分钟收4元,总计收费;
2、B级地区(记时收费时间段为7:30-19:00)小车:超出30分钟至首钟头(含首钟头)收4元;之后每三十分钟收一元,总计收费;大车:超出30分钟至首钟头(含首钟头)收8元;之后每三十分钟收两元,总计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