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5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33
根据《合同法》规定,个人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当你把钱交给对方时合同即成立。如果没有规定期限,则为不定期,借款人可随时要求对方偿还借款,但必须给予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一般30天。另外,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还有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反正你一直催讨就行了,记得要留下记录,比如短信,信件,通话录音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33
可以,这里涉及的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法律对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权利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的两年内,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否则其权利就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因未约定还款期,依法你随时可以向对方主张权利,你第一次主张权利对方不还款时,你才知道权利被侵犯.因此,两年的诉讼时效应从此日起算。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34
可以,只要你在2011年4月份以前给他打过催收电话,那么借条有效。如果是无定期的,那么想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要,同时还可以主张利息。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1:34
可以的,可以直接去和他谈谈,打电话,发催款短信,留作证明。还是不还的就去诉讼,具体咨询律师或者有关机关单位。一定要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