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地区退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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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9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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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3 05:34
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
二是、失踪被人民*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
三是,被判刑正在服刑的离退休人员;
四是、2022年1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五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按照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具体详情是:
1、退休中人
退休中人指的是在退休的时候刚好碰到了退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养老保险改革之前参加了工作,改革之后,得到的退休金相对于之前来说是比较少的,因此可以补发相应的退休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有一个十年的过渡期,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的过渡期。若办理了退休,可以补发五年退休,第一年会补发高出原来养老金的10%,以此类推,每年进行递增,不同地区*不同,得到的补贴也是不同的。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这类人群是有明确规定的,当享受退休金提高后仍达不到规定的标准水平时,会通过再次补足来增加退休金金额。
3、属于城镇的退休职工
包括企业退休、机关事业退休、灵活就业退休,如果是参保了城乡居民(含农民),那就不在补发范围之中。
4、特殊人群
残疾人、贫困人口、退休老人、空巢老人、家中有子女、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五种,这类群体是可以享受养老金补发,具体发多少需要看当地*规定。
5、有参加*经历的人
这部分老人的养老金是在参加过定额、挂钩和倾斜调整之后,还能再加发一笔钱。对于这类人群有的地方统一调整的,如上海地区是直接每月增加200元,有的地方是按照参加*时间调整,参加时间越早,上涨得越多。如北京地区的是分别上涨355元和325元,山东地区的是分别上涨260元和210元。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