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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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七,亦称“斋七”、“理七”、“烧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即人死后(或出殡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
"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广州一带,旧丧俗中的第五个七天,必须由外嫁女回来,这一天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叫做"大七"。
在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习俗,就是说在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儿和媳妇们,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争取第一个跑回家,俗称"争英雄",认为这样死者灵魂能庇佑降福。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但灵魂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
扩展资料:
除了做七外,还有许多其它祭奠活动。死后60日,要举行“六旬祭”,祭仪略同做七。福州在“六旬祭”时,于盛满清水的脸盆中放一只抽空蛋黄、蛋清貌似完好的空鸡蛋一起祭祀。
俗云人死后60天,亡魂要经过阴府奈河桥,当他从奈河中捞起此漂浮的鸡蛋时,发现指甲全部脱落,才知自己已经死亡。供奉空鸡蛋之俗即源于此。死后百日,又要奉行“百日祭”。死后1周年,奉行“周年祭”,古称“小祥”。死后3年,举行“三年祭”,古称“大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做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