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还能领退休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7 03:1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2:14
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每月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包括了基本的养老保险,即退休之后每月有退休金,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要求。但如果退休人员死亡后,那之前缴纳的社保中的退休金还能领吗?下面我来简单谈谈退休人员死亡后退休金怎么办的问题。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退休金还能领吗?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退休金。
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凭身份证,死亡证等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同时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退休后死亡社保待遇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根据上诉我谈的“
退休人员死亡后退休金怎么办”的问题及衍生知识可以知道,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是不能继续领其退休金的,但是可以凭身份证和死亡证明等所需证明到当地社保机构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家属抚恤金。希望以上的内容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