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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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1:52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1)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2)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3)货物的名称;(4)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5)承运日期;(6)运到期限;(7)运输费用;(8)货车的类型或车号;(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订立了货物运输合同之后,托运人应做到以下几点:a.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托运的货物,给付运费和其它杂费;b.货物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培育,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c.托运人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按有关运输法规的规定提前向承运人递交申请书、证明文件和货运单,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生效;d.收货人接到承运人发出的提货通知单,应按时验收和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做到以下二点:a.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发运,并将货物安全、准时地运到目的地,通知收货人验收并提取货物;b.把托运人委托传递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文件、单据等安全传递给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