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4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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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6 05:31
1、需要满足我国《征兵条例》第三条的要求: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那一年没有被征集的,在22岁之前,仍然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原则,可以征集12月31日前17岁以下18岁以下的男女公民。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申请公民是唯一维持家庭生活的劳动力或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依法剥夺*权利的人不予征集。被拘留正在被调查、起诉、审判或被判处徒刑、拘留、控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二、体检合格。《征兵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民族乡镇*和*事处应当按时组织应征公民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检。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确定。三、*审查合格。《征兵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民族乡镇*、*事处、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审查的有关规定和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对体检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审查,重点查明其实际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