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3 03:1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02
欠债46万拍卖29万的房子,合情合理,更重要的是合法。而且还不够,应该拍卖或者变卖、折价抵偿被执行人的其他可执行财产。
拍卖房产,只要是可执行财产,就没有什么不合理的。而且什么合理不合理,根本不存在不重要,这是法律问题,只看合法不合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ps:欠债不还查封房产拍卖流程:
1、申请查封。
2、原告赢得该查封房产的诉讼,获得支持性判决(涉及调解和审判程序一般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
3、根据判决,到执行局申请执行立案(一般那需要15日到半年)。
4、执行局按照立案申请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执*产进行评估,同步进行调解。(一般需要15日以上)。
5、根据评估结果,对外公开发布拍卖信息(至少需要15日,该信息同步上*网)。
6、组织第一次拍卖,如流拍,根据规定在第二次拍卖时可在评估价基础上最高下浮20%,一般下浮在10%左右;如第二次再流拍,第三次拍卖则依规定可再下浮不超过20%;如第三次还流拍,则*可以第三次的流拍价抵债给债权人(这个流程需要至少半年以上,某些地区要几年)。
7、如第三次的流拍价高于债权人的债权,且债权人没有同意抵债,则按法律规定就要将查封的财产解除查封后退还给被执行人,债权人可以再次申请新的查封程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02
如果房子适合执行,那就是拍卖了房子还不够执行款项,拍卖没有什么不合理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03
欠了49块,那么拍卖29万的房子,这个也算合理的,能收回多少就收多少,总比血本无归要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04
不是合理的问题,是执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