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3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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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1:21
因为 主要 涉及到一个 个人 所得税的问题 人员有变动
个人所得税 属于地税 地税需要变更 一下
之所以 国税 不去 主要 原因 就在 这里
营业执照、组织程式码证、法人身份证、经手人身份证、会计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法人章等。
第一步是工商变更登记,需要如下:
1、股东会决议
2、验资报告
3、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
4、原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第二步是税务变更登记,需要如下:
1、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2、税务变更登记申请表
大致是这样了,当然要以当地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准!
如果是广州变更法人和股权需要带的资料:
1、执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2、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影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新公司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4、地税正副本原件
5、变更登记表
6、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做好到国税大厅或找税收管理员文一下,各地的申报都不一样,有的是使用电子申报系统的有的是使用纸质申报
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许可权、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影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影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影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影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档案或者许可证书影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南京市工商局政务网站》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影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影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如果发然代表变了,就要要去地税、国税变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程式码证。法人代表没变,就不用去地税、国税变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程式码证。
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许可权、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影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影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影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影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档案或者许可证书影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影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许可权、委托期限。
3、法律、行*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档案或者许可证书影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影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专案,提交有关的批准档案或者许可证书影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影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影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影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档案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档案;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影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档案;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档案;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稽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稽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因此,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到原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组织机构程式码证中登记内容未变化的可不用办理变更。
我之前去办的时候要了以下资料:工商变更时取得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及影印件,新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副本原件影印件,原来的公司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影印件,税务局的税务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盖公章
到了税务局先找专管员签字盖章,然后到税务大厅综合视窗办理
具体要的资料你最好先去问清楚,税务局办事有时候很难讲清楚的,我第一次去要的资料第二次补过去又说不要了。。
如果是国税也要办理的话,一般就备案,要地税相同的一套资料就行了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需要变更国税地税登记证的。 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话,国税和地税要办理变更手续,并且会查帐的。 如果是地址变更,在原注册地的范围内,变更原则也要变更的,但一般不会来查帐。如果从一个区变更到另一个区,要办理变更手续且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