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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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6:18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主要有:
1、招生对象条件:
1)普通生
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为C及以上。
2)体育特长生
按照本年度自主招生计划6%以内的比例招收篮球、足球、排球特长生。
已完成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为C及以上,年龄不超过22周岁(00年9月1日后出生)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家二级运动员)者。
b.近三年内在全国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五名。
c.近三年内在自治区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d.近三年内在市级、县区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e.获得校级团体和单项比赛第一名或者集体类项目的个人水平特别突出者。
2、成绩条件: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总分同分段的考生,以技能测试分数或综合面试分数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分数同分以数学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以语文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
3、外语条件:学校各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
4、身体条件:招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普通高中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6、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7、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