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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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55
2023年3月16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全州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44人。本次招聘的报考基本条件为: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有所设岗位的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除学前教学岗位外,持有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教师岗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相互通用)。如有教师资格证填写任教学科不明确的则以毕业证所填写专业为准。
5.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持有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填写的专业学科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学科一致(若所学专业学科难以划分的,以教师资格证任教专业学科为准)。报考幼儿园幼儿教学岗位必须取得学前教育毕业证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2018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普通岗位的报名。
6.参加2023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教育卫生部门选优、引进研究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7.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