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转让如果没有出让双方的身份证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3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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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9:30
您好!这是不可以的。
根据目前的新*,自6月1日起,股权变更要提供转让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便查验。
2017年6月1日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相关股权转让方(原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收取转让双方(转让方、受让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核验双方身份证明原件。
新*下的股权变更方式如下:
1、股权变更也能走网上全流程,目前系统还未完善,所以暂不支持。仅限于股东内部之间转让。需要提供全体股东和法人的个人U盾,代替股东、法人签字提交变更申请。
2、但如有新股东加入的话,仍需在窗*资料。转让双方股东做了股转公证的话,则无需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只是股东之间签署了股转协议,则还需提供转让双方股东的身份证原件以便查验。
当然,由于系统还未完善,各区工商局办理程序还未完全更新,具体以各分局窗口审核要求为准。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