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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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02
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调整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变更
变更是合同价格调整的重要原因,但工程总承包下,变更的定义与确定,与传统施工总承包有了较大变化。
工程总承包作为新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具有本质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是,传统施工总承包,设计与施工分离,施工单位任务是具体负责按图施工。而工程总承包,设计与施工融合,承包单位是具体负责按约施工,达到发包人要求。故而,工程总承包的变更,主要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中“发包人要求”是否存在变更,而非指传统施工总承包下的施工图设计变更。
对国家2020示范文本等文本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引起变更的情形可以是发包人、咨询人,也可以是承包人。如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发包人采纳则可构成发包人要求变更。如构成变更,可依据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2、深化设计的价格调整
承包人的设计变更并不构成合同变更调价因素,承包人应承担非发包人要求变更引起的设计变更的风险。但应注意在设计变更涉及结构质量安全时,采取有限包干方式,超过约定幅度可适当调整合同价格。
3、发包人要求的错误
工程总承包各方应注意目前工程总承包各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发包人要求及提供资料错误”的风险分担约定有较大差异。
4、价格异常波动
价格异常波动的调价指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超出约定风险范围,对超出部分按约定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5、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
基准日期之后法律变化引起价格及费用变化,各示范文本均予以价格调整。
6、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变化是否必然构成调价理由,实务中存在争议。通常来说,关于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变化与承包人的工程总承包范围仍有一定关联,如工程总承包的承包范围并未包含“勘察”,由发包人提供勘察报告,应由发包人承担地质与勘察报告不符的风险较为公平。
7、不可抗力事件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如何分担,实践中仍有争议。不同合同示范文本约定也略有差异。
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承担,承发包双方应注意不同文本的不同规定,并可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但应不违反公平原则及公序良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03
1、变更
变更是合同价格调整的重要原因,但工程总承包下,变更的定义与确定,与传统施工总承包有了较大变化。
工程总承包作为新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具有本质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是,传统施工总承包,设计与施工分离,施工单位任务是具体负责按图施工。而工程总承包,设计与施工融合,承包单位是具体负责按约施工,达到发包人要求。故而,工程总承包的变更,主要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中“发包人要求”是否存在变更,而非指传统施工总承包下的施工图设计变更。
对国家2020示范文本等文本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引起变更的情形可以是发包人、咨询人,也可以是承包人。如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发包人采纳则可构成发包人要求变更。如构成变更,可依据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2、深化设计的价格调整
承包人的设计变更并不构成合同变更调价因素,承包人应承担非发包人要求变更引起的设计变更的风险。但应注意在设计变更涉及结构质量安全时,采取有限包干方式,超过约定幅度可适当调整合同价格。
3、发包人要求的错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03
一般情况下是会有一些价格的调整,价格的变更,或者是关于一些设计的价格调整,或者是发包人的要求出现了变化导致的,也有可能是因为一切基础东西的价格发生变化导致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1:04
首先就是会根据这个工程的时间来进行判断,然后会根据这个工程的施工能力和施工的范围来进行判断,也会根据施工的要求和标准来进行判断,会根据国家的相关*,还有就是交工的时间来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