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1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2:48
事项名称:定期失业金待遇
服务对象:申领失业金人员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的,其所建立的失业保险关系无效,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本金分别退还参保单位和个人,利息记入失业保险基金。已支付的失业保险待遇予以追回。
用人单位弄虚作假,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尚未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保机构按违规参保人数对用人单位和违规参保人处以每人五千元的罚款;已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对用人单位和违规参保人处以已支付失业保险待遇五倍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2:48
参保人员有个失业保险。这个失业保险缴纳满半年以上,如果失业了可以申领失业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2:49
应该是正在领失业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