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监管资金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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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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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2 03:32
楼盘监管资金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了保证购房户的合法权益,防止开发商出现烂尾工程等一些问题,开发商在办理项目手续得同时,需要向住建交纳项目保证金。住建部门对该项资金实时监管,并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返还给开发商。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国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业界普遍认为,该制度对促进房地产业早期快速发展、解决一定时期内商品房供应不足问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发挥了关键作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一般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银行按揭付款等,是商品房预售的全部销售收入,在商品房竣工交付前,属于房企预收账款性质的负债。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