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记录可以当做劳动仲裁证据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1 00:3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10:59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度记知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度记知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
微信作为证据想让*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
(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道方向*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
(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
(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版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权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