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1 13:2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0 12:23
有。关于继承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我们认为,继承诉讼时效仅适用继承人资格的纠纷,针对遗产分割的纠纷,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因为遗产分割并不是物权的取得,而是物权的确认。根据《物权法》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而《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可见,只要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即取得遗产的物权,无需分割。确认物权的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起诉,不受诉讼时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