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级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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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2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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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8 00:25
区级“教坛新秀”评选基本条件如下(区级及以上骨干 教师、学科带头人不参加本次评选):(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 3 周年(2017 年 8 月 31 日之前在我区任教)以上教龄,且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即 1985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合格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小学、初中学科须分 别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专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师德师风条件。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爱岗敬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专业水平条件。
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具有较强的课堂组织*能力和授课能力,教育教学效果好,在区内本学科内有一定 的声誉并承担过校级或以上公开课。深受学生喜爱,所教班级学生学习积极性高,成绩提高较快(音体美类教师有独挡一面辅导学生团队活动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坚持工作。
坚持第一线教学,近 3 年周课时量达到社会事业局 2014 年下发的《关于全区中小学校教师考勤制度和工作量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
(五)区教坛新秀实行聘任制。
每 3 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给予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年龄超过 35 周岁的将不再续聘。今后每 3 年评选一次区教坛新秀。
(六)业绩条件:
学校教师申报区级“教坛新秀”还必须符合下列1至3项条件中的至少1条(业绩材料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1.荣获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师德先进个人”称号。参加优质课竞赛(含录像课、说课、教学基本功等比 赛)荣获过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在校以上开展了观摩示范课教学(含送教下乡、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