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1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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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3:35
公司无权利扣除员工基本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 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 ,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 赡养费 ; (四)法律、 法规 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