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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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7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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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9:14
问题一:多式联运的特征有哪些 多式联运的优点有:
1,责任统一,手续简单;
2,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运输质量,降低事故率;
3,降低运输成本,节约运输费用;
4,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运输。
问题二:国际多式联运的特点 多式联运是货物运输的一种较高组织形式,它集中了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扬长避短融会一体,组成连贯运输,达到简化货运环节功问速货运周转、减少货损货差、降低运输成本、实现合理运输的目的,它比传统单一运输方式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
1.责任统一,手续简便
在多式联运方式下,不论全程运输距离多么遥远,也不论需要使用多少种不同运输工具,更不论途中要经过多少次转换,一切运输事宜统一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而货主只要办理一次托运、签订一个合同、支付一笔全程单一运费,取得一份联运单据,就履行全部责任。由于责任统一,一旦发生问题,也只要找多式联运经营人便可解决问题。与单一运输方式的分段托运,多头负责相比,不仅手续简便,而且责任更加明确。
2.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货运时间,降低货损货差,提高货运质量
多式联运通常是以集装箱为媒介的直达连贯运输,货物从发货人仓库装箱验关铅封后直接运至收货人仓库交货,中途无需拆箱捣载,减少很多中间环节,即使经多次换装,也都是使用机械装卸,丝毫不触及箱内货物,货损货差和偷窃丢失事故就大为减少,从而较好地保证货物安全和货运质量。此外,由于是连贯运输,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货物所到之处,中转迅速及时,减少在途停留时间,故能较好地保证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运杂费用,有利贸易开展
多式联运是实现门到门运输的有效方法。对货方来说,货物装箱或装上第一程运输工具后就可取得联运单据进行结汇,结汇时间提早,有利于加速货物资金周转,减少利息支出。采用集装箱运输,还可以节省货物包装费用和保险费用。此外,多式联运全程使用的是一份联运单据和单一运费,这就大大简化了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尤其是便于货方事先核算运输成本,选择合理运输路线,为开展贸易提供了有利条件。
4.实现门到门运输的有效途径
多式联运综合了各种运输方式,扬长避短,组成直达连贯运输,不仅缩短运输里程,降低运输成本,而且加速货运周转,提高货运质量,是组织合理运输、取得最佳经济效果的有效途径。尤其是采用多式联运,可以把货物从发货人内地仓库直运至收货人内地仓库,为实现门到门的直达连贯运输奠定了有利基础,工业上自动化大生产是通过自动化生产线,那么多式联运可以说是运输大生产的多式联运生产线。
问题三:以下哪个特点不是国际多式联运所应具有的特点 多式联运的特点:
1、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bined Transport Operator)――组织全程运输并对全程运输负责;
2、一份覆盖运输全程的多式联运合同――托运人只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按一种费率结算运费;
3、一份多式联运单据(即多式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的英文名称一般是这样的Bill of Lading for Multi-Model Transportation/ Bill of Lading for bined Transport/Multi-Model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等,而一般的海运提单则是Bill of Lading或Ocean Bill of Lading;
4、必须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铁运,陆运……的各种组合)才能完成全程运输;
5、必须有一种运输方式是海运(中国海商法的特殊规定)。
问题四:多式联运的特点 1.根据多式联运的合同进行操作,运输全程中至少使用两种运输方式,而且是不同方式的连续运输。2.多式联运的货物主要集装箱货物,具有集装箱运输的特点。3.多式联运是一票到底,实行单一运费率的运输。发货人只要订立一份合同一次付费,一次保险,通过一张单证即可完成全程运输。4.多式联运是不同方式的综合组织,全程运输均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组织完成的。无论涉及几种运输方式,分为几个运输区段,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运全程负责。
问题五:关于多式联运的案例分析 10分 第二个问题答案是:是多式联运。因为海商法规定多式联运必须有一种方式为海运。该题具备。
问题六:多式联运合同的特点是有哪几项 在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单据一般包括以下十五项内容: 一、货物品类、标志、危险特征的声明、包数或者件数、重量; 二、货物的外表状况;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与主要营业地; 四、托运人名称; 五、收货人的名称; 六、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时间、地点;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日期或者期间; 九、多式联运单据可转让或者不可转让的声明; 十、多式联运单据签发的时间、地点; 十一、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 十二、每种运输方式的运费、用于支付的货币、运费由收货人支付的声明等; 十三、航线、运输方式和转运地点; 十四、关于多式联运遵守本公约的规定的声明; 十五、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但是以上一项或者多项内容的缺乏,不影响单据作为多式联运单据的性质。 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多式联运单据所列的货物品类、标志、包数或者数量、重量等没有准确地表明实际接管货物的状况,或者无适当方法进行核对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在多式联运单据上作出保留,注明不符合之处及怀疑根据或无适当核对方法。
问题七:多式联运合同有什么特征? 多式联运合同除具备一般运送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特征:
1.多式联运合同的主体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或旅客。多式联运合同一方为托运人或旅客,另一方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所谓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多式联运经营人不同于承运人,即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与托运人或旅客订立合同的人,而承运人是实际运送货物或旅客的人,即实际承运人。同时,多式联运经营人只有一人,而承运人必须为两人以上。
2.多式联运合同的承运人以相互衔接的不同运送手段承运。多式联运合同的承运人为二人以上,且承运人须以不同的运输方式承运货物或旅客。如果承运人为二人以上,但以同一的运输方式承运的,则不属于多式联运,则属于连续运输。同时,多个承运人的不同运输方式须相互衔接,即各区段的运输联接成为一个整体,都是完成全程运输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各区段的承运人的运输都是对整个运输合同的履行。在实际运输业务中,多式联运可以是铁路运输与公路运输的联运、铁路运输与海路或水路运输的联运、公路运输与海路或水路运输的联运、铁路运输与航空运输的联运,还可以是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与海路或水路运输的联运等。
3.托运人或旅客一次交费并使用同一运送凭证。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承运人虽为二人以上,但各承运人只能作为一个整体与托运人或旅客订立合同。托运人或旅客只需一次交费,承运人只须出具一份运送凭证。因此,多式联运合同是一个合同,而不是数个合同的组合。在多式联运合同中,货物由一个承运人转交另一承运人运送或者旅客由一种运输工具换乘另一种运输工具,都不需要另行交费,也不需要另行办理转运或换乘手段。正因为如此,多式联运可以减少运送的中间环节,有利于加快运输速度,提高运输效率。
问题八: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责任分担制。也称分段责任制,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并不承担全程运输责任,仅对自己完成的区段货物运输负责,各区段的责任原则按该区段适用的法律予以确定。由于这种责任形式与多式联运的基本特征相矛盾,因此,只要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了全程多式联运单据,即使在多式联运单据中声称采取这种形式,也可能会被*判定此种约定无效而要求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网状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尽管对全程运输负责,但对货运事故的赔偿原则仍按不同运输区段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当无法确定货运事故发生区段时则按海运法规或双方约定原则加以赔偿。目前,几乎所有的多式联运单据均采取这种赔偿责任形式。统一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赔偿时不考虑各区段运输方式的种类及其所适用的法律,而是对全程运输按一个统一的原则并一律按一个约定的责任限额进行赔偿。由于现阶段各种运输方式采用不同的责任基础和责任限额,因而目前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提单均未能采取此种责任形式。经修订的统一责任制。这是介于统一责任制与网状责任制之间的责任制,也称混合责任制。它在责任基础方面与统一责任制相同,在赔偿限额方面则与网状责任制相同。即: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仅对自己完成区段的运输负责。无论货损发生在哪一区段,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实际承运人都按公约规定的统一责任限额承担责任。但如果货物的灭失、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特定区域,而对这一区段适用的一项国际公约或强制性国家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高于多式联运公约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时,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这种灭失、损坏的赔偿应按照适用的国际公约或强制性国际法律予以确定。《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基本上采取这种责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