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7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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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2:04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以中止执行。在*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恢复执行;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也可以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