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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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28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扩展资料: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1、申请人本人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依法通知申请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以不动产作担保的,责令申请人向*提供原物权凭证抵押,办案成功后返还;以定金作担保的,责令申请人提供存款单或者存折档案。
*还应当冻结申请人根据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的担保财产的定金,防止申请人在败诉后提前提取该定金作为担保物。
2、加强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它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 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3、采取财产保全,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涉及的财产,消除案外人财产保全混乱的现象。
在实践中,笔者发现,由于我国实行了特殊物品登记占有制度,一些申请人认为被告使用的某些财产属于被告,如车辆、房地产等。
因此,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前,应当注意调查取证、定案取证,对真正属于被告人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以及对调查后属于非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驾驶解释权告知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并拒绝撤回,责令驳回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29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扩展资料: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1、对于申请人自己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用不动产作担保的,应当责令其提供相关的产权证书原件到*抵押,待案件结案胜诉时再退回;用存款作抵押的,则除了责令其提供存款单或者存折附案卷外。
*还应当依照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即存款予以冻结,以防止申请人败诉后提前支取作为担保抵押的存款。
2、加强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它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 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3、在采取财产保全时,应当严格审查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涉及的财产,杜绝乱保全案外人财产的现象发生。
实践当中笔者发现,一些申请人想当然的认为被告使用的一些财产属于被告,比如车辆、房产等,由于我国实行了特种物品登记占有制度。
因此,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之前,应当注意调查取证,固定好证据,对于确实属于被告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于经过调查属于案外人的财产,应当及时对申请人行驶释明权,告知其自动撤回申请,拒不撤回的,裁定驳回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28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扩展资料: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1、申请人本人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依法通知申请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以不动产作担保的,责令申请人向*提供原物权凭证抵押,办案成功后返还;以定金作担保的,责令申请人提供存款单或者存折档案。
*还应当冻结申请人根据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的担保财产的定金,防止申请人在败诉后提前提取该定金作为担保物。
2、加强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它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 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3、采取财产保全,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涉及的财产,消除案外人财产保全混乱的现象。
在实践中,笔者发现,由于我国实行了特殊物品登记占有制度,一些申请人认为被告使用的某些财产属于被告,如车辆、房地产等。
因此,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前,应当注意调查取证、定案取证,对真正属于被告人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以及对调查后属于非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驾驶解释权告知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并拒绝撤回,责令驳回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29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扩展资料:
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30
这下你麻烦了,他们会说你是房产抵押了。你要举证证明不是这样才行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29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扩展资料: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1、对于申请人自己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用不动产作担保的,应当责令其提供相关的产权证书原件到*抵押,待案件结案胜诉时再退回;用存款作抵押的,则除了责令其提供存款单或者存折附案卷外。
*还应当依照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即存款予以冻结,以防止申请人败诉后提前支取作为担保抵押的存款。
2、加强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它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 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3、在采取财产保全时,应当严格审查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涉及的财产,杜绝乱保全案外人财产的现象发生。
实践当中笔者发现,一些申请人想当然的认为被告使用的一些财产属于被告,比如车辆、房产等,由于我国实行了特种物品登记占有制度。
因此,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之前,应当注意调查取证,固定好证据,对于确实属于被告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于经过调查属于案外人的财产,应当及时对申请人行驶释明权,告知其自动撤回申请,拒不撤回的,裁定驳回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29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2、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扩展资料:
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30
这下你麻烦了,他们会说你是房产抵押了。你要举证证明不是这样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