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务员考试报名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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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7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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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27 08:06
珠海市每年有两次公*,分别是广东省公*和国家公*。
2013年广东省考已经结束,2014年国家公*,预计将在2013年10月中旬开始,届时可在珠海华图网站查看下载国考公告。
一、广东省公*
广东省公*是指:广东省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广东省2012年新增乡镇公*,在三月份举行,2012年广东省省考在5月份初举行,但在2013年广东省公*实行改革,乡镇考试与省考合并在一天(4月14日)举行,以目前形势看,以后每年广东省考大概会在4月份举行,公告将于3月中旬公布。
二、国家公*
国家公*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为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统一举行的考试。每年在10月中旬左右发布招考公告,11月底或12初举行各科目考试。
除以上两种考试以外,珠海市每年各个单位会根据自身岗位需要,不定时、不定量的单独对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聘员,即我们平常说的事业单位招考。
关于报考条件,公告中有如下明确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但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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