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非法集资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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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4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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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1:25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我国刑法当中首先对于非法集资的立案和抓人程序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并不是所有的非法集资案件在立案以后,*门就会立刻抓人的。因为国家是有规定的,*门在立案侦查以后,是需要结合案情和其他的因素再决定具体的抓人时间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