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帐户被冻结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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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3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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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10:17
可向法院申请解冻。
新司法解释关于查封冻结期限的规定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续封、续扣、续冻的期限也没有“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续封、续冻、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
扩展资料
公司银行账户用途:
1、公司内部资金分类管理需要。
规模稍微大一点的公司,进出资金种类和用途较多。比如项目类,税务类,工资类,投资类等,财务管理规范的公司会将不同资金纳入专项管理,便于监管核算。
2、适用于公司分支机构资金结算。
集团公司,连锁类公司由于分支机构比较分散,但是基本账户只能开一个,分支机构的日常资金收支成了问题。于是迫于资金结算和管理需要,只能选择在分支机构当地银行开立一般账户。
3、一般账户没有限制性规定。
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一个法人单位(含公司企业等)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即基本账户唯一性,一般账户没有限制性规定,便于央行和税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所以,只要有了基本账户,在其他任何银行均无法再行开立,联网系统会自动检测提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3 10:21
公司账户被冻结了需要带一下资料到银行柜台解封:
1、对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
5、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解锁申请书。
一、企业账户被冻结以后应该怎么样做:
1、通知需要知悉此事的公司高层、财务人员、主要业务经理,以免再往公司账户里打款。通知范围需要控制,以免引起人心浮动。
2、告知即将为你公司打款的客户,协商现金收款,或者打到出纳人员的个人账户里。
3、最根本的是确定冻结原因,若存在经济纠纷可以庭外和解,将银行账户解冻。
公司账户冻结一般是要经过法院的保全收续才能冻结公司账户,冻结后钱是只能进不能出.除非法院给解冻。
二、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1、法院检察院冻结(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冻结);
2、政府相关机构或司法机关的冻结(单位因涉嫌犯罪);
3、公司存在和银行的财务纠纷(银行向法院申请冻结)。
拓展资料:
冻结财产的规定:
扩展资料: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