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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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8:37
其实道理很简单,一个是心理方面,一个是生理方面。先说心理方面,古人也是很要面子的,打*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把裤子脱下来的。在古人眼里打*就和打自己的脸一样,这是自己的名誉,一般人也是很怕打*的,这里的怕并不是被打的疼痛感,而是心理上的不舒服。因此这也是女性比男性更讨厌的原因,男的拖也就脱了,女性则不好意思!
生理方面,*上的肉很多,大家如果在阅读这篇文章,大可摸摸自己的*,是不是相比其他地方,这里的肉非常厚,这样打起来,并不会伤到骨头。其次,*和其它部位比较,穴位以及血管之类的较少,打起来最多只是皮开肉绽,但基本上没事,这真所谓皮肉之苦。
一开始的打*不是专指,而是指身体一下的部位,都统称为打*。随着事件的不断发生,有的在打*时,打到了腿上,脚上等等,动辄脚断了,或者腿断了,在一些较清的刑罚中,这样的惩罚,显然不合适。于是,古人们规定了打*的范围,只能打*鼓起来的地方,也就是肉多的地方。
我国文学大师鲁迅曾经调侃到:“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虽然这是皮肉之苦,但是确实很疼,古代很多受到笞杖刑的犯人,一般都会买通衙役,在动手时对自己仁慈一点。
作为打*的执行者,衙役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至于打的怎么样,全看你给多少钱。如果有人收买衙役把你打狠一点,那么衙役可能能把你打的半身不遂,并且一切看起来只是正常执法,如果你要买通衙役对自己好一点的,那也行,钱给够的话,几十下打下去就跟巴掌打在你*上似的,结束后,活蹦乱跳毫无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8:38
不止是古代,现代的普通体罚也提倡只打*,首先*神经丰富对于痛觉十分敏感,而且*里面没有器官,所以不会伤及性命,所以一般来说都喜欢打*。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8:38
*肉多,至少相对于全身而言,脂肪含量较多,施刑打板子,哪怕手段重一些,也不会直接将人废掉。但如果选择人身体其他部分,稍微用木板打到,骨头折断,或者直接毙命,就不是刑罚而是草菅人命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8:39
因为人坐的时候要臀部接触,假如罪犯被处以杖刑,他就没有办法坐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8:39
我喜欢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