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国。”表明商鞅的什么思想?根据这一思想,商鞅采取了什么行动?包括哪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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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8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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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7:48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国。”表明商鞅的不法古思想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 开阡陌(为田开阡陌而封疆)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依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 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这些*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商鞅对*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主义*集权制.推行郡县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3、奖励军功 实行军功爵制 编制什伍组织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的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也不得铺张。
制定军功爵制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军功爵制发展为后来著名的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4、改革户籍制度 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地点处。商鞅为了加强封建*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5、推行县制
商鞅在*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特权收归*。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用*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6、定秦律 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符合法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秦国的统治。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废除了旧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国力骤增,使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为最终的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商鞅代表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势力;*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我觉得在封建社会,农民怎么样都会受到剥削!商鞅变法提高了生产率!在当时也是有力的变法!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也有利于农民提高生活水平!
商鞅变法的评价
1、历史作用:
⑴*上:世卿世禄制向赐爵制度的转变,使统治集团 发生重大变化, 成为秦统治支柱, 逐步建立起 **,形成 的风气。
⑵军事上:从“ ”到“ ”,提高了秦军战斗力,为秦统一中国奠定基础。
⑶经济上: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 制,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秦国实力增强,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秦的最终统一奠定了基础。
⑷总 之,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一次变法。对秦国以至 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2、历史局限性:
⑴轻视教化,轻罪重罚:加重剥削压迫:如:刑法严酷。连坐法。
⑵改革不完全彻底:如:按爵位等级占有田宅和奴隶、公开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
⑶重农抑商*,压制工商业发展,违背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⑷文化高压*不利于思想文化发展,摧残了文化,加强*统治:导致民族创新意识窒息。
商鞅变法的结果和成功原因:
1、结果:“商鞅虽死,秦法未灭”,秦国实现了富国强兵。
2、成功原因:
⑴时代发展的要求:顺应封建社会取代奴隶社会的历史趋势,合乎秦国的国情,这是成功根本原因。
⑵秦孝公大力支持:由于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变法措施得以坚决实行,这是成功的重要原因。
⑶商鞅的*才干:敢于同反对派进行斗争,赏罚分明,取信于民。
⑷变法深得人心:变法施行十年,百姓有较长时间适应及接受。
商鞅变法的特点:
(1)措施最全面:涉及*、经济、军事、司法、文化、习俗等方面
(2)措施最彻底:废除井田制,废除世卿世禄
(3)历时最久:先后两次改革,持续18年
(4)推行力度最大:
(5)成效最明显:增强秦国实力,为秦统一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