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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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6:45
五)意外伤害住院补偿(不实行即时结报) 1、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伤、搏斗伤、在工厂(场)或工地作业时负伤等等),新农合基金不应给予补偿。 2、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按疾病住院补偿*执行,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3、对无法判定有无责任的意外伤害,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的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封顶1万元。 4、申请外伤住院补偿均须提供其参合证、身份证、当次外伤住院医药费用*原件和病历复印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并如实填写《新农合外伤住院申请补偿登记表》,供新农合经办机构调查备用。 区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到经治医疗机构、事发现场、相关执法部门和申请补偿者居住地、打工地进行调查核实,排除责任外伤。 5、兑付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款之前,应将拟补偿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参合证号、受伤时间、地点和详细原因、经治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拟补偿额等情况公示一个月,接受举报。公示结束后,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集体会审,报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批准后方可发放补偿款 2012年度:根据黄山市徽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2012版) (七)意外伤害住院补偿(不实行即时结报) 1.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伤、搏斗伤、酗酒、吸毒、在工厂(场)或工地作业时负伤等等),新农合基金不应给予补偿。 2.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按疾病住院补偿*执行,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3.对其他无法判定有无责任的意外伤害,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的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封顶2万元,不实行保底补偿。 4.申请外伤住院补偿均须提供其参合证、身份证、当次外伤住院医药费用*原件和病历复印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并如实填写《新农合外伤住院申请补偿登记表》,供新农合经办机构调查备用。 区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到经治医疗机构、事发现场、相关执法部门和申请补偿者居住地、打工地进行调查核实,排除责任外伤。 5.兑付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款之前,应将拟补偿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参合证号、受伤时间、地点和详细原因、经治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拟补偿额等情况公示一个月,接受举报。公示结束后,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集体会审,报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批准后方可发放补偿款。 6.意外伤害首次出院后再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其补偿待遇仍按首次住院补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