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8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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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4:06
辽金史研究中的“大宋史”
*年间,金毓黻用血统来断定民族的尊卑贵贱,从汉族正统观念出发,断定宋辽金三朝的关系是“以宋为主,辽金为从。”现在的“大宋史”论,就是直接从金毓黻“以宋为主,辽金为从”脱胎而来。“大宋史”是将辽金史纳入宋史,将辽金史研究变成宋史研究的附庸,破坏辽金史研究的正常发展。“大宋史”是不能成立的,“大宋史”也与10-13世纪史无关。
关键词:辽金史;大宋史;危害
新世纪以来,辽金史研究乘风破浪,飞快向前;然而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大宋史”就是一股逆流。“大宋史”是将辽金史纳入宋史,将辽金史研究变成宋史研究的附庸,破坏辽金史研究的正常发展。虽然东北师大杨树森教授对“大宋史”予以痛批,然而对“大宋史”的由来和危害,仍需深入分析,以免进入误区。
一、“大宋史”的由来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国家,不过有人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他们将少数民族称之为夷狄,视之为禽兽,“夷狄异类,詈如禽兽”,表现出对少数民族的极端仇视,*和征讨成为对待少数民族的主要对策。少数民族的壮大,甚至建立了朝代,入主中原,更引起了中原统治者的恐慌,仿佛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在军事征讨的同时,还要制造*,这种*便是正统论。按照正统论,只有华夏建立的国家是合理合法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和朝代,是不合理不合法的,称之为“僭伪”,视之为“胡人乱华”.特别是中原政权弱小的情况下,正统论就会特别猖獗。在五代时期,契丹应约介入中原角斗,与李克用云州结盟,石敬瑭心甘情愿去做契丹的“儿皇帝”,都是主动勾引契丹的结果。篡权夺位的赵氏宋朝,在征讨契丹战争中连连失败,宋太宗股部中箭,乘驴车逃归,最后以箭伤殒命。于是,北宋与契丹结下深仇大恨,在战场上不能取胜,正统论随之而强化。因此,欧阳修在私撰《五代史记》(新五代史)时,将契丹列为“四夷附录”,这是正统论的明显表现。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大宋史”观点的产生与此有关。
元朝官修辽宋金三史,提出“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体现了民族平等的原则,是比较科学的做法。然而却激怒了一部分明朝文人,因为明朝与宋朝一样,也是一个弱小的王朝,明英宗被蒙古人所俘,犹如宋徽、钦二帝被金国所掠,同命相怜,悲伤之余,有人提出重修《宋史》,将辽、金二史纳入《宋史》之中,成为《宋史》的一部分。安都提出,要仿效欧阳修的做法,“附辽金于宋记”,王洙撰《宋史质》、柯维骐作《宋史新编》,实现了将辽、金纳入《宋史》的愿望,然而却没有得到明朝廷的重视和认可。
到了*年间,*大学教授金毓黻撰《宋辽金史》,他极度推崇明朝文人将辽金纳入宋史的做法,对 *** 正统有如下的说明:
正统者,对僭窃小邦四夷之夷狄而言也。是以同为汉族,而僭窃之不得为正统,同主中国,而夷狄之君不得为正统。宋代之君,出于汉族,为史家所公认,辽金不然,一出于契丹,一出于女真,皆为居于东北一隅之夷狄,辽得中国之一部,固不得与北宋比,金得中国之大半,与南宋分主中国,且一度视南宋如属国,然而史家仍不以正统予之者,则以金为夷秋故也。愚以为依民族之理解,应专修《宋史》、列辽金于外国传……明人王洙、柯维骐、王惟俭已本此意以改造《宋史》,盖必如此,然后有宋一代之史,可上与汉唐比隆,辽金二朝,不致以夷狄喧宾夺主。故治本期之史,应以宋为主,辽金为从。
金毓黻对正统的解释非常简单,只要国君皇帝出自汉族,这就是正统国家;国君皇帝不是汉族人,就不是正统国家,而是僭伪政权。这就是金氏对民族的理解,这就是他的民族观。由此可知,金毓黻是典型的血统主义者,用血统来断定民族的尊卑贵贱。他从汉族正统观念出发,断定宋辽金三朝的关系是“以宋为主,辽金为从”.现在的“大宋史”论,就是直接从金毓黻“以宋为主,辽金为从”脱胎而来,二者是完全一致的,金毓黻是“大宋史”的制造者和祖师爷。
金毓黻上述理论,一是继承了明朝文人王洙、柯唯骐、王惟俭的谬说,二是受到蒋介石歧视少数民族的影响。*初建之时,主张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蒋介石当政以后,五族共和已名存实亡,蒋介石推行歧视少数民族*,并将这种*贯彻到文化教育各个方面。金毓黻自称,他是“遵依部章”编撰《宋辽金史》,作为大学教材。所谓“部章”即教育部颁行的教学大纲之类强制执行的文件,必须体现蒋介石的主张。在东北大学任教授的陈述先生,曾长期与金毓黻共事,他不赞成“以宋为主,辽金为从”的观点,解释说:金氏为满族人,本不应如此。只是不能违背教育部的章程,金氏自然有他的难处。若此,金毓黻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自他的本意。
金毓黻长期在*大学(今南京大学)、四川三台的东北大学和北京大学任教授,讲授《宋辽金史》,故其学术观点影响很大。今举一例,辽建立于916年,宋建立于960年,辽比宋早44年。按照惯例,朝代的排序应是辽宋金。由于金氏撰《宋辽金史》,将宋置于辽前,这本是错误的,不科学的。然而受金氏影响,宋辽金史之说长期沿用,没有得到纠正,近年出版的学术着作中,仍然可以见到宋辽金元的提法,或宋辽夏金的提法。说明要想纠正学术错误,需要很长的时间,人们常说习惯成自然,是有一定道理的。着书立说之人,一定要慎重行文,使之正确无误,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二、“大宋史”不能成立
杨树森先生怒斥“大宋史”是不能成立的,他质问说:辽金疆域比两宋大许多,宋朝能把辽金包括进去吗?要以国势而论,两宋只能甘败下风了。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辽圣宗亲率大军南下,深入宋境,十二月(1005年),宋朝*与辽签订“澶渊和议”,“澶渊和议”规定,北宋每年向辽贡纳绢20万匹、银10万两,宋真宗要称萧太后为叔母,故而被当时人称作“城下之盟”.此后宋朝受辽朝的强大军事威胁,又签订了“富弼和议”,宋朝又“忍耻增币”(富弼语),宋岁增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这些事实都表明,辽朝的国力远远超过北宋,北宋只能忍气吞声,*与辽朝签署丧权辱国的和议。
宋朝与金朝的关系,更是每况愈下,宋徽宗、宋钦宗父子双双被掠俘到金国,死在五国城,既见于正史记载,又被搬上戏剧舞台,这是民众很熟悉的事件。宋高宗即位以后,金兀术(宗弼)的大军步步紧*,宋高宗从长江以北逃到长江以南,又逃到东海之上,如丧家之犬。为了保住帝位,他与金朝签订了“绍兴和议”.“绍兴和议”条件更加苛刻,规定南宋每年向金朝贡纳银25万两、绢25万匹,宋高宗必须离位起立接受金朝的国书,南宋向金称臣,要“世世子孙,谨于臣节”.实际上,南宋已经变成了金朝的附庸国。这就是宋高宗的“屈己就和”.
以上事实表明,宋朝对辽金而言,不是什么大国,而是丧权的小国。宋朝的文告中有时见有“大宋”字样,只不过是向民众宣示其权力和尊严罢了,而在辽金面前,却百依百顺。这能算作什么“大宋朝”?岂非打肿了脸充胖子!在中国历史上,宋朝是学术界公认的弱小朝代,与它相伯仲的只有明朝,与汉唐雄风是无法可比的。金毓黻称宋朝“上与汉唐比隆”,纯属美化宋朝,无证可言。
宋朝不是大朝,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大宋史”了。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倡导“大宋史”、宣传“大宋史”呢?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它反映出某些人的胃口恶性膨胀,企图把辽金史纳入宋史之中,成为宋史的一部分,恢复明朝文人和金毓黻的梦想。
有人宣称,“大宋史”是北京大学邓广铭提出来的,但是没有注明出处。邓广铭曾撰文批判明朝文人柯维骐、王洙的错误观点,他在杨若薇《契丹王朝*军事制度研究》序言中,有以下一段话:
元朝的史官们,在经过反复商讨之后,最终还是把辽、宋、金三朝的历史各自为书,平等对待,均列于正史之中。明朝的柯维骐,在其所撰《宋史新编》中,虽曾荒诞迂腐地企图把辽金作为两宋的附庸;王洙在其所撰《宋史质》中,则更为悖谬地根本不承认有辽金元三朝的存在;但他们的这种谬论既得不到同代人和后代人的赞同,他们的这两部着作也就理所当然地得不到后代治史者的重视。
邓广铭是知名历史学者,我与他有过接触,深知其搞学问非常严肃认真。他对柯维骐《宋史新编》、王洙《宋史质》的批评,表明不赞成将辽金作为两宋附庸的观点,岂能主张“大宋史”,自食其言?怀疑有人拉大旗做虎皮,借以蒙人唬人,便于树立自己的权威。
我国《*》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学术无禁区,喜欢什么就研究什么,别人无权干涉。研究宋史的人可以涉足辽金史,研究辽金的人也可以涉足宋史,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东北师范大学杨树森教授最初从事宋史研究,后来转向辽金史研究,撰有《辽史简编》,主编过《辽宋夏金史》,就是例证。这种事情由个人的意愿来决定,用不着宣传,过分的宣传会适得其反。“大宋史”也是如此。
三、“大宋史”与10-13世纪史无关
“大宋史”不能成立,于是改头换面,称作“10-13世纪中国史”.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10-13世纪的中国,除辽宋金以外,还有五代十国。五代是唐朝灭亡以后,北方出现的割据政权,它们是后梁907-923年,后唐923-936年,后晋936-947年,后汉947-950年,后周951-960年。十国是南方十个割据政权,即吴892-937年,南唐937-975年,吴越893-978年,前蜀891-925年,后蜀925-964年,南汉905-971年,楚896-951年,南平907-963年,北汉951-979年。
北方的五代、南方的十国,都是在宋建国以前出现的,宋是960年陈桥兵变承后周而建,比五代晚了许多。“大宋”不能将前朝前代纳入其内,这是人所尽知的常识。史家通常将五代十国列为一个独立的历史单元,例如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三编第三章为“大*时代-五代十国”,第四章为“国内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北宋”,将五代十国列在北宋之前。其他史家也是如此。历史,顾名思义是按时间次序排列的,国内外均是如此。将五代十国纳入“大宋史”中,与历史事实相违背,恐怕是不能成立的。宣传“大宋史”的人,大概认为将10-13世纪中国历史都纳入“大宋史”,便可以彰显宋朝的伟大了,然而这种违反事实的说法却是无人苟同,因为它是错误的,作为一家之言,能否留之青史,不能靠自己的夸张宣传。
既然宋朝的历史不能与10-13世纪相始终,那么,“大宋史”也就不是10-13世纪中国史。这个道理非常明白,何需赘言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