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是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8 21:1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2:22
带他)走了四十多里,到集市上卖他。区寄假装像小孩似地啼哭,(假装)害怕得发抖,像小孩常有的那样。强盗就因此轻视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2:22
柳宗元的《童区寄传》译文:
童区寄,是郴州地区打柴放牛的孩子。一天,他正一边放牛一边打柴,有两个蛮横的强盗把他绑架了,反背着手捆起来,用布蒙住他的嘴,
离开本乡四十多里地,想到集市上把他卖掉。区寄装着小孩儿似的哭哭啼啼,害怕得发抖,做出一幅孩子常有的胆小的样子。强盗并不把他放在心上,
相对喝酒,喝醉了。其中一个强盗离开前去集市谈买卖孩子的生意,另一个躺下来,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暗暗看他睡着了,就把*自己的绳子靠在刀刃上,用力地上下磨动,绳子断了;便拿起刀杀死了那个强盗。 区寄逃出去没多远,那个上集市谈买卖的强盗回来了,抓住区寄,非常惊恐,打算要杀掉他。区寄急忙说:“做两个主人的奴仆,哪里比得上做一个主人的奴仆呢?他不好好待我,主子你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并好好待我,无论怎么样都可以。”强盗盘算了很久,心想:“与其杀死这个奴仆,哪里比得上把他卖掉呢?与其卖掉他后两个人分钱,哪里比得上我一个人独吞呢?幸亏杀掉了他(被杀的强盗),好极了!”随即埋藏了那个强盗的尸体,带着区寄到集市中窝藏强盗的主人那里。越发把区寄*得结实。到了半夜,区寄自己转过身来,把*的绳子就着炉火烧断了,虽然烧伤了手也不怕;又拿过刀来杀掉了做买卖的强盗。然后大声呼喊,整个集市都惊动了。区寄说:“我是姓区人家的孩子,不该做奴仆。两个强盗绑架了我,幸好我把他们都杀了,我愿把这件事报告官府。” 集镇的差吏把这件事报告了州官。州官又报告给府官。府官召见了区寄,不过是个幼稚老实的孩子。刺史颜证认为他很了不起,便留他做小吏,区寄不愿意。刺史于是送给他衣裳,派官吏护送他回到家乡。乡里干抢劫勾当的强盗,都斜着眼睛不敢正视区寄,没有哪一个敢经过他的家门,都说:“这个孩子比秦武阳小两岁,却杀死了两个豪贼,怎么可以靠近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