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这个传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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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7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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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9:24
古代结婚时,男人要赠送女人一把木梳.女人死的时候,会把木梳折断,一半留给男人,一半自己带走, 这就是“自梳”。
“自梳”这个名称的来历大概是:过去广州与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自梳女就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独身终老。但一经梳起,终生不得翻悔,父母也不能强其出嫁。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被乡党所不容,遭受酷刑毒打后,捆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还不准其父母收尸葬殓,得由“姑婆屋”中的自梳女们用草席与门板草草挖坑埋葬了事;如村中无“自梳女”帮助殓埋的,便被抛入涌中随水流去。
梳女的晚年十分凄惨,如果没有拼命积点血汗钱与其他姐妹共同买一间房子作姑婆屋,真是临死时连停尸的地方都没有。按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只能抬到村外,死后也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因而一些自梳女*“守墓清”。
“守墓清”又叫“买门口”,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守墓清”是守节之意,有“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墓白清”又称嫁神主牌,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不论是童子或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长同意,自梳女就可出钱买作那一家当媳妇,买成后,要举行“拍门”,“入门”仪式。所谓“拍门”,就是当自梳女来婆家认作媳妇时,婆家先把门关上,自梳女要“拍门”,阿婆在屋内提出种种难堪的问话,如“我家清苦,你能守吗?”,“以后不反悔吗?”等等,自梳女必须回答得阿婆称心后才开门,自梳女入了门就算被接纳为这家的媳妇,以后,必须经常在经济上贡纳给婆家,翁姑死时,要前往执丧。另一种形式叫“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带孝,守灵送葬,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可赶出家门不在认作媳妇。
自梳女“守墓清”买了门口,便可算作男家族中人。可怜自梳女受尽精神和劳累身体的折磨,才换得个死的“门口”。
解放前,“自梳”是一种时尚。自梳女则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远不嫁人,独身终老,连父母也不能强迫其嫁人———某种意义上来说,自梳女是中国妇女解放的先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19:24
相传汉代葬仪有个风俗,妻子不幸早殃的话,丈夫会把婚礼时用的梳子一掰两半,留下一半,另一半放到妻子的棺木中入土……
故事不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