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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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21:43
*扶贫办 http://www.cpad.gov.cn/
2017年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cpadis.cpad....
各省(区、市)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党*、*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我办将组织各级扶贫机构在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开展2015年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2014年各地扶贫部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情况,采集2014年度扶贫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相关信息和各地扶贫部门2015年度帮扶项目计划。同时,对2013年度建档立卡基础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对、修改和完善。
二、工作对象
本次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涉及的扶贫对象为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中纳入规模分解范围识别的国家扶贫标准贫困户、贫困村以及贫困县(含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包括东部省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对于已录入2014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库中的省级及以下扶贫对象(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扶贫对象),在确保国家认定的扶贫对象有关数据采集工作如期完成的前提下,各省可以自行安排超出以上范围的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采集2014年度帮扶措施及受益贫困户信息
此项信息按项目填写《2014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情况表》(见附件1)。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总投资和构成、受益贫困户信息。其中受益贫困户必须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仅填写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和地方)投入且帮扶到户的项目。此表由县扶贫办牵头,安排项目组织单位填写。
(二)采集2015年度帮扶计划信息
此项信息按项目填写《2015年度扶贫开发到户项目计划表》(见附件2)。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预算(含分项资金预算),项目仅填写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和地方)投入且帮扶到户的项目。此表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填写。
(三)采集2014年度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基础信息
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填写2014年度《贫困户登记表》和《贫困村登记表》。县扶贫办负责填报2014年度《贫困县登记表》。
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将提供户表、村表和县表打印功能,各级扶贫机构可对照2013年度数据填写2014年度的变更情况。其中家庭成员变更情况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集中填写(表格见附件3、4)。
(四)完善2013年度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
对于现已采集的2013年度建档立卡户表、村表、县表中的漏项及错误数据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在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中直接修改。东部部分省份要补充完善省级重点县县表和低收入村村表。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扶贫办要开展数据分析工作,并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四、工作步骤
信息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纸质信息采集
各省级扶贫部门组织填写本辖区内上述“工作内容”中确定的各项表格纸质版,并做好资料的存档。纸质信息填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
(二)电子信息录入
各省级扶贫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使用我办下发的用户名和口令,登陆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根据纸质版表格从网上直接录入电子信息。为避免网络拥堵,录入工作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人员集中完成,不以村为单位组织录入。电子信息录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
对于采用本省信息系统进行数据采集的省份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完善信息系统库表结构,对于指标缺项要进行补充采集,并设定必要的过滤条件和校验规则确保数据质量。要加强与我办联系,在技术上确保所采集数据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地导入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扶贫办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专业人员;要在认真总结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级扶贫部门要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障宣传培训、资料印刷、网络租用、数据录入和计算机配备等方面的支出。
(三)抓好数据审核。各级扶贫部门对于采集和录入的数据须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的统计、查询、查重等功能,进行数据核查,避免出现数据漏录以及指标空项和垃圾数据。
(四)确保工作进度。各级扶贫部门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按照我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扶贫部门要严格把握*标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跨区域贫困人口重复等问题要准确记录,并向上一级扶贫机构反映,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