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3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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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3:31
可以。1.电子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通常需要证明对方的身份信息(对方承认也是可以的);2.建议采用其他证据补强电子支付工具转账记录的证据效力,比如可以采用聊天记录,绑定银行卡的流水等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