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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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2:36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十五条又规定:“人民*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结合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本意就是劳动仲裁过程中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要不然第十五条也不会要求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是可以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的。而且,诉中财产保全并不强制劳动者必须提供担保,对于那些经济确有困难的劳动者,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人民*应当减免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人民*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劳动者必须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将会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2:37
1、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第十五条又规定:“人民*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结合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本意就是劳动仲裁过程中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一、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期限
1、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一定要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2、虽然这一规定不合理,但在劳动法没有修改之前,申诉人还是要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执行的。超过六十日的话就会丧失实体权利。这样的话,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得不到*的支持。
3、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