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户口本办身份证,但一直未使用,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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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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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8:03
不允许的: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1,建议当事人立即带上该户口本及身份证,去当地的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再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善后;
2,当事人的情况,应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及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