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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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2:23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那么要约和承诺是什么意思?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又是分别指谁呢?要约: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愿意与他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我们就称之为要约。并且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后,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上述过程中,发出要约的一方我们称为要约人,受要约人则是要约的相对人或者说是拟订立合同的预备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2:24
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股东,它可以是境内股东,也可以是境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