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第四十一篇的翻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1 16:03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8 21:07
有人问说:“辩论是怎么产生的?”
回答说:“产生于君主的不明白。”
问者说:“君主不明白就会产生辩论,为什么呢?”
回答说:“在明白的君主的国家里,命令,是言论中最尊贵的东西;法律,是事情中最适宜的东西。言论中没有同样两种最尊贵的,法律中没有同样两种最适宜的,所以说话办事如果不遵循法律命令的就必然要禁止。如果臣民中那些没有法律命令依据而可以用来对付欺诈、应付事变、产生利益、预测事物的言谈,君主必然采纳他们的言谈而责求它们的实际效果。言论与实际相当,就有重赏;言论与实际不相当,就有重罚。因此愚蠢的人害怕受到惩罚而不敢说话,聪明的人也没有什么可争辩的。这就是没有辩论的缘故。混乱的世道就不是这样了。君主有命令,而民众就利用古代的文献典籍来非议它;官府有法律,而民众就利用某些个人的品行来改变它。君主只顾埋没自己的法律命令而尊重学者的智慧和品行,这就是社会上文献典籍泛滥的原因。所谓的言论和行为,要以实际效用作为它的衡量标准。用新磨好的打猎用的利箭来胡乱发射,箭端不一定就射不中那细小的东西,然而这不能说是善于射箭,因为没有固定不变的箭靶。设置一个五寸大的箭靶,站在十步外远的地方,不是羿、逢蒙就不能必然射中,这是因为有了固定的箭靶。所以有固定的箭靶,那么羿、逢蒙就可以因此以五寸为技巧;没有固定的箭靶,那么人们会认为胡乱射中细小的东西也是技术低拙。如今听取言论观察行为时不用实际功效作为衡量标准,言论虽然是很明察,行为虽然是很坚定,那么也是无的放矢的空谈。因此在混乱的世道中听取言论,把深奥难懂当作明察,把广证博引富有文采作为雄辩;人们观察行为时,把与众不同作为贤能,把冒犯上级作为刚强。君主喜欢这种“雄辩”、“明察”的言论,尊重这种“贤能”、“刚强”的行为,所以那些制订法术的人,虽然确立了应该怎么做与不应该怎么做的行为准则,区别了言辞争执的评判标准,但也没有因此得到纠正。因此穿着儒家服装、佩带宝剑的人就多了,而从事农耕和作战的人就少了;“坚白”、“无厚”的辩说得到彰扬,而法律政令也就消亡了。所以说:“君主上级不明白,那么辩论就产生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8 21:07
这个从网上可找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