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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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18:41
货币四分法指的是: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
1、 价值尺度
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实际就是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一定的价格,使商品以价格形态,表明某一商品值多少钱,不是真正用商品与货币相交换,而是充当了商品交换的媒介。马克思说:“货币在它的价值尺度功能上,本来也只是作为观念或想象的货币。
2、 流通手段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商品买卖使用货币的过程体现了商品的流通手段,货币的这种职能又叫做购买手段。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与价值尺度的货币不同,它不是观念上的货币,而须是实实在在的货币。任何一个商家决不会允许购买者不付给货币而随便拿走商品。
3、贮藏手段
货币的贮藏手段是说货币可以作为财富而被人们储存。拥有这种贮藏手段职能的货币,也不能是想象的货币,它须是足值的金银货币,纸币不具有此职能。作为贮藏手段的货币能够自发地调解流通中的货币量,当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减少,多余的货币就退出流通;当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增加时,所贮存的货币便进入流通领域。
4、支付手段
货币在偿还债务、支付工资以及交纳税款等场合均起着支付手段这种作用。这种职能是随着赊账买卖的出现而出现的。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时,可以分次交付,也就是说时间和空间是可以分开的。例如你先讲钱存到银行,银行没有在你存钱的同时把利息打给你,而是到一定时间才会返还利息,这就是使用了货币的支付手段。